七月末的一天,钱大富一行人风尘仆仆的赶着路,距离南郡城只剩一个时辰的路程,众人加了把劲吃力的赶着路。

    马车一直未停,刘轩不曾学过驭马的本领,便和明鸢待在车厢里,让镖师驰骋在山道上,自己和明鸢在马车上安心等待。

    旅途难免寂寞,他掀开车帘,任由道上疾风吹拂在自己脸上,微眯着眼,看着四周呼啸而过的青青山色和官道上的石板路,觉得真像是无数的画面,正在倒带。

    这里的山间野路就像十年前,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,在马车上看到的画面一样,让他不禁得去想,到底什么时候来过。

    随着一声令下,整个队伍停了下来,镖师们高兴的欢呼着,这一下真的回到东晋,回到边关城郭里。

    刘轩定睛一看,此处名为南郡,应该东晋和前秦的分界线,照道理说应该是打打杀杀,民力凋蔽,却不知为何这里成为天下第一边城。

    各国的商业活动都必须经过此处的关卡,向北是符坚统领的大秦国,向西是张天锡统领的前凉,就连塞外的代国人也来此经商。

    华夏大地一片错综复杂,所以他国来商贩都会被征收很高的关税,使得得他们的商品在东晋境内价格虚高。

    而北上贩卖蚕丝、布匹、瓷器的人,基本由京城的晋商所控制,享受大商号的待遇,关税收得很少。

    像钱大富这种自己出来跑生意没有加入任何商帮的人,自然享受不了减免的待遇,只有付上一大笔钱后,才能进城。

    南郡城外道旁长草早除,飞莺也被往来踏青的男女们吓跑,只有沿着护城河的那两排青青柳树,正摆动着婀娜的身姿,自矜地审视着城外那些从天下各处前来的异乡人。

    一列风尘仆仆的小车队远远行了过来,在官道上排队,等着入城。

    车帘掀了起来,露出一张满是阳光笑容的干净脸颊,那人望着南郡的城墙,看着四周长像各异的人们,深深吸了一口气:“原来这就是边境的味道。”

    这人自然就是刘轩,经历几十天的艰苦旅程,他们一行人终于来到了南郡。

    这一路上,他十分好奇地观望着几分熟悉的道路,似乎之前来到过这一块地方。同时满足了自己的游历欲望,而且与司空南和镖师们的相处,也变得熟络了许多。

    刘轩是个习惯于满脸带笑的翩翩少年,况且武功好,又不觉得自己出身低下,总是容易让人产生好感。

    车一停,便扶着钱明鸢的手从马车上下来,准备接受检查。

    双脚落在官道上,刘轩微微转动脚踝,刻意让布鞋的鞋底与这片土地多接触了一会儿,似乎想体会一东晋国土的与众不同。

    入城的人有些多,城禁森严,所以排的队有些长。刘轩等得有些无聊,指着前方的城墙和明鸢说着悄悄话。

    刘轩望着城墙说:“这里我好像来过?可又记不清楚。”

    明鸢不是很相信,心想又在想什么主意欺负自己,故意戳破道:“你不是说过从小待在山里,怎么可能来过呢?”

    “我不是说我来过这里,而是说路上的好多景色我都见过。”

    “骗人,又在想什么鬼主意欺负我,我才不听你说。”明鸢转过身子,假装很是生气地样子说道。

    刘轩被她可爱模样给逗乐了,真心实话你讲不信,那些小说里虚假的情节却相信了,拿她没办法,故作玄虚的说道:“哎,就你聪明,计谋被你识破了,看来以后不能再欺负你了。”

    明鸢转正身子,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乐呵呵的说:“我们就知道你又想欺负我,说说看打算怎么欺负人家?”

    刘轩也活该被明鸢质疑,自打身体好了之后,就变着花样欺负她,报一报脸上被画画的仇。

    报复的方式很幼稚,比如时不时冷不叮地在背后突然出现吓她一跳,又比如骗她说司空南喊她,等到她真去找司空南时,被问怎么了的时候,那一脸尴尬就十分有趣。

    刘轩想个想,扯谎道:“原本我是想路过关口时,大喊一声,嫂夫人你这样跟我远走他乡,大哥会不会怪我们阿!”

    如果刘轩真这么说,在场的人都会把目光盯在一个未出嫁的明鸢身上,明鸢肯定是又气又羞,场面必然是社会性死亡,身在其中,脚趾也能在地面上抠出三室一厅出来。

    正闲谈间,忽然后方的人群里微微搔动起来,人群很自觉地让开了很宽的路面。

    一队骑兵沉默地骑了过来,速度很快,往城门处行去,没有半点停留。

    队伍最前的那匹马上,是一位穿着浅蓝色色襦裙的少女,兰心蕙质般的气息散发来,小腿蹬在马背上,看上去十分俏皮。

    这少女双眉如远山青黛,眸子清亮,十分美丽。只是身旁的壮年男子,表情却是微显焦虑,看来他急着回城,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
    刘轩站在路边,微笑望着一掠而过的马队,赞叹道:“边境佳人多。”全然忘记明鸢的存在,她也是个漂亮的姑娘。

    司空南在旁边轻轻咳了两声。

    刘轩心想自己只是赞了一句,又没有失态,这么紧张做什么?

    便笑着问道:“看来南郡的风气没有我想像当中的闭塞,这位姑娘穿着裙子,却还在骑马,也没有人出来议论。”

    司空南苦笑着解释道:“边境城内各国人都混住在一起,穿衣风格上自然是多变多化,只要好看便不觉得有什么可争议的。”

    刘轩哦了一声,站到马车上往城门处望去。那队骑兵到了城门口,居然没有排队,就这样验了令牌,进城而去。

    明鸢接着问道:“为什么他们查验令牌就可以进入城门了?”

    司空南表示没有什么,公家人办事一向如此,我们平头百姓只好守规矩就行,管那么多闲事干嘛。

    一旁的路人便补充道:“那人是白衣圣手陆千方,是专门给郡令看病的,先前些时候围剿了一窝山匪,郡令大人负了箭伤,请他们过来医治。”

    刘轩点点头,恍然大悟道:“原来如此,怪不得行事匆忙,那一窝山匪该不会是王大彪那一伙人的吧?”

    路人惊讶的看着刘轩问道:“你怎知那贼人名讳?”

    刘轩被这么一问,心生防备,害怕被归到山匪同伙,便半拉开衣服给路人看,气愤的说道:“你看这刀疤就是被他的九环大刀所伤的。”

    路人这才放心道:“怪不得你知道此事,客请放心,那王大彪早就死了,郡令大人围剿时就发现山寨一团乱,这才剿匪成功。”

    刘轩自然知道王大彪死了,还是吃死的,只是可怜明鸢的母亲,不到四十就离开她,挺可怜的。

    待在一旁明鸢听到山匪全部歼灭的消息后,内心挺高兴的,却又怎么高兴不起来,趟若早点剿匪,或者现在是一家三口团圆的场景。

    轮到刘轩进城的时候,他刻意看了看城门处官兵的表情,发现对方一应公事公办的表情,再望回自己的马车,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觉得郡令大人是真的有本事,自己都受了重伤,手底下的人还这么一丝不苟的干活,说明是个好的父母官。

    进入城后,马车缓缓从大街上经过,道路两旁没有好奇的眼光,大概是常年见到马车,已经是习惯马车的存在。

    走到一间精致的客栈旁边落住,马车有些困难地拐入了侧巷,在一片树荫之下,停在了角门处。

    刘轩掀开车帘,扶着明鸢的手下车,脸上没有什么表情,看了看四周的环境,不为人察觉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咯吱一声,木门被推开了,里面的店小二迎了出来,好奇地看了一眼刘轩,嗫嚅着道:“客人是打尖还是住店?”。

    刘轩笑了笑,没有说什么,双手无奈的一摆,跟在钱老板屁股后面往门里走去,仿佛在说我没钱,做不了主。

    店小二看出两人的地位高低,转头笑脸相迎对着钱大富再次询问道:“客人,是打尖还是住店?”

    “住店,替我找一处干净的院落,我这镖师众多得宽敞些,还要一间上房给女眷住,得要舒服些,再弄上点吃食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钱大富熟练的讲完一堆词,一口气都不喘,看来是常年跑货练出来的口条,让店小二一听就懂。

    门里早候着位小厮,半佝着身子,引着众人进去,明鸢被店家婆子带到上房去休息。

    一路往里,只见庭院渐深,内有假山平草,花枝浅水,景致颇为精雅,而沿路遇着些女工,一见有人来了,都是敛声静气地守在道旁,一点不见纷乱。

    众人安顿下来之后,便是吃吃喝喝,明鸢身为未出闺的女子自然被留在舒服的上房,按照司空南所说,边境城内有掳人的异国人,所以不让她出门走动。

    刘轩不去打扰她,吃完饭后坐在侧巷的那片树荫下乘凉,微风飘过尽是舒适,如果这时候有杯冰镇的可乐最好不过了。

    当然这一切尽是幻想,先不说可乐根本不会出现这个朝代,就连冰块都很难获得,只能想想味道,解解馋。

    “郎君,郎君……”

    一阵好听的声音叫醒了他的欢想,刘轩顺着声音养了过去,只见是那骑在马上的蓝衣姑娘。

    【作者题外话】:已二改,可食用!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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